3月第一天,大连银保监局公布多张罚单剑指大连银行、民生银行大连分行以及建设银行大连多家分支机构,处罚金额达290万元。
其中,大连银行因异地非持牌机构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不到位,大连银保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处以罚款三十万元。
而民生银行大连分行因存在三类违法违规行为也在此次处罚行列。具体来看,民生银行大连分行因“突击发放短期贷款冲时点、内控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贷款违规行为”分别被罚三十万元。因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部分贷款资金流入客户经理他行账户,被处以五十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张超洋予以警告。
此外,建设银行大连六家分支机构分别收到6张罚单,主要违法事实包括违规授信、贷后管理不到位等。
其中,建设银行大连市分行因通过理财资金购买股权收益权的方式,向两家企业违规授信,被处以罚款二十万元;
建设银行大连瓦房店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部分资金回流借款人,被处以罚款二十万元;
建设银行大连体育新城支行因贷款“三查”不尽职,导致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及关联企业,被处以罚款三十万元;
建设银行大连红旗支行因贷款“三查”不尽职,部分贷款资金回流用于偿还贷款,被处以罚款二十万元;
建设银行大连金普新区分行因在房地产贷款业务中存在未严格执行受托支付、贷后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被处以罚款二十万元;
建设银行大连甘井子支行贷中贷后管理不尽职,未严格执行受托支付,未达到条件支付贷款,未及时采取贷后管理措施,大连银保监局对其处以罚款二十万元。
据了解,1月28日,大连银保监局召开2021年工作会议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其中指出,2020年,巩固拓展乱象治理成果,全年对银行保险机构罚款2842万元。并表示,2021年将立足银行保险监管主责主业,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为监管工作的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