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晚间,亚太药业(002370)公告称,公司于2月26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至此,亚太药业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浙江证监局调查完毕。
经查明,2015年底,亚太药业收购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高峰”)100%股权,上海新高峰成为亚太药业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6年至2018年期间,上海新高峰在未开展真实业务的情况下,确认来自安徽贤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咏胜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浦临西循健康咨询有限公司等客户的销售收入,并通过武汉光谷临床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科临医学研究管理有限公司、乐清市医临健康医疗基金会等第三方主体实现资金流转。
最终,2016年,上海新高峰合计虚增营业收入10053.27万元,虚增营业成本6470.9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351.73万元,分别占亚太药业同期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的11.65%、12.37%和23.29%。2017年,上海新高峰合计虚增营业收入17608.24万元,虚增营业成本10186.0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7370.78万元,分别占亚太药业同期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的16.26%、16.96%和31.08%。2018年,上海新高峰合计虚增营业收入17731.65万元,虚增营业成本10817.3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6687.03万元,分别占亚太药业同期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的13.54%、14.73%和27.70%。
浙江证监局指出,上述财务数据纳入亚太药业合并报表后,导致亚太药业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对此,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亚太药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时任上海新高峰董事长兼总经理任军、时任亚太药业董事长及总经理并兼任上海新高峰董事陈尧根等20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罚款。
同时,浙江证监局认为任军、陈尧根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是亚太药业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拟对该二人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一旦证监会作出正式行政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亚太药业索赔。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凡在2017年4月22日至2019年12月24日期间买入,并在2019年12月24日收盘时仍持有亚太药业(002370)或亚药转债(128062)的受损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诉讼索赔。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被收购后,上海新高峰曾是亚太药业的重要利润来源。2019年12月25日,亚太药业公告称,因上海新高峰子公司上海新生源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且2019年经营业绩突然出现大幅下降,为全面核实相关情况、加强子公司管理,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派工作组进驻上海新高峰,但管控工作受阻,上海新高峰无法正常运营,子公司失去控制。随后,亚太药业与任军双双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9年,亚太药业巨亏20.69亿元,其中因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无法恢复正常经营,确认投资损失12.40亿元。如此看来,这又是一场并购悲剧。
亚太药业公布的最新业绩快报显示,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488.5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7.41%,主要系本期不再将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受疫情影响销售收入减少所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27.50万元,公司本期业绩实现扭亏为盈,主要系公司柯桥厂区房屋拆迁补偿所致。
此外,截至2月23日,亚太药业控股股东亚太集团及其子公司亚太房地产、实际控制人陈尧根及其配偶钟婉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700.4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99%,其中累计质押15260万股,累计被司法冻结17700.41万股,轮候冻结13024.21万股。
记者徐海峰 实习记者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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