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禁止给学生办理信用卡和分期,业内呼吁“分类分级管理”才是关键

观点
2021
03/04
20:37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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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两会期间建议,加大网络贷款监管整治力度,特别是呼吁禁止给在校学生办理信用卡和提供分期等金融服务。此建议一出便引起广泛热议,甚至一度冲上了微博热搜。

有网友认为此举有助于减少在校大学生被“套路贷”的恶性事件,帮助学生建立良好的消费观,但也有网友认为此建议过于“一刀切”。

据南方都市报,基于近年来 “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网贷事件频发,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苍溪县白驿镇岫云村党支部书记李君在全国两会期间带来了一份建议,呼吁加大网络贷款监管整治力度。

李君认为,网络借贷存在申请门槛低、准入条件简单、计息方式不规范以及非法催款等问题,特别是近年来发生的“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一系列网贷事件,导致了很多家庭悲剧和社会矛盾。对此,李君建议健全网络贷款法律法规,强化监管力度,建立正规的金融服务体系。他特别指出“应禁止给在校学生办理信用卡和提供分期等相关超前消费的金融服务。”

网友对此看法不一。多数网友在网络投票中支持此项建议,认为“应该禁止,绝大部分学生没有独立经济来源”;也有部分网友认为应该视具体情况而定,可以推出小额学生信用卡之类的产品;还有的网友担心一味禁止或将适得其反。

经济学家管清友也在微博发表观点,认为此事的要害是加大网络贷款的监管、分类、清理力度,分类分级管理,不能搞一刀切禁止所有的信用卡及分期。

其补充道“首先是监管,明确网络贷款办理主体及资格;其次是分类,对于中小学生,属于未成年人,应当禁止一切信用卡及分期。对于已经成年的大学生,符合监管要求的网络贷款机构可以办理;再次是清理,应对涉及学校的网络贷款进行一次彻底清理整顿,引导理性消费。”其认为,网络贷款是典型的金融业务,应当被严格纳入监管。对于以往的漏洞,要坚决堵住。

此次关于禁止在校学生办理信用卡的建议又一次将“校园贷”推向风口浪尖。近年来,不少在校学生身陷 “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恶性事件中。

《中国消费者》杂志曾报道,2016年,河南一大学生在欠下60多万元的校园网贷之后,在青岛跳楼自杀身亡,“校园贷”成为社会关注焦点,各种名目的校园贷也由此浮出水面。2018年,中国之声报道,天津千余名大学生因参与“刷课兼职”,身陷校园贷。去年10月,《现代快报》报道南京警方破获一起“校园贷”诈骗案件,抓获嫌疑人11名,带破相关诈骗案件20起,涉案资金达63万余元。 该案中,有的在校学生以为自己做的是兼职,殊不知已经涉嫌洗钱犯罪。

中消协曾指出,“校园贷”是主要面向大学生群体的一项借贷业务,其初衷主要是为家境贫寒的学生提供贷款完成学业,或是为解决在校生创新创业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然而,由于当前“校园贷”市场存在办理贷款业务门槛低、经营者资质参差不齐、身份审核形同虚设、合同信息不透明、风险提示不充分等一系列问题,导致广大学生身陷不良“校园贷”。不法机构通过“注销校园贷”“套路贷”“培训贷”等多种形式侵害学生合法权益。

为规范校园贷业务,相关部门曾多次出手。银监会、教育部等六部委曾于2016年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加大对网贷机构校园网贷业务的清理整顿。2017年,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大校园贷监管整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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