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000839)于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查明,中信国安自2009年至2015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仅子公司青海中信国安为完成销售目标,采用预售方式完成业绩等手段虚增收入,自2009年至2014年累计虚增利润总额超过10亿元
2020年5月,中信国安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目前,证监会对该案件已经调查完毕。证监会拟决定对中信国安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
上述公告显示,经查明,中信国安等涉嫌违法事实包括:一、披露的《2009年年度报告》《2010年年度报告》《2011年年度报告》《2012年年度报告》《2013年年度报告》《2014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二、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
具体而言,因子公司青海中信国安为完成销售目标,采用预售方式完成业绩等手段虚增收入,以致在青海中信国安纳入中信国安合并报表的2009年至2014年期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5.06亿元,累计少计财务费用5.07亿元,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0.12亿元。
此外,中信国安还分别在2014年12月24日及2015年1月23日与中信国安投资签署其持有的青海中信国安51%及49%股权转让协议,中信国安在首次转让51%股权后,对剩下的49%股权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青海中信国安在2015年1月至6月期间账面虚增收入、少计财务费用,该期间虚增净利润6832.61万元,这导致2015年中信国安账面投资收益多计3347.98万元,占当年中信国安投资收益的6.24%,利润总额的8.56%。
根据证监会调查结果,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认为,凡是在2010年2月6日至2017年3月18日前买入中信国安,并且截至2020年5月17日仍持有中信国安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6016)报名,参与索赔。
2020年5月17日,中信国安公告被证监会立案。5月18日,公司股价复牌即跌停。而后的几个交易日,股价继续下挫,曾在5月25日最低跌至2.26元/股,对比立案调查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3.17元/股,股价下跌了28.7%。历史数据显示,2020年二季度,中信国安股东总数超过21万户,预计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众多。一旦法院判决公司赔偿投资者,预计公司赔偿压力较大。
记者 许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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