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12309中国检察网发布消息称,日前,中国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郭继庄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去年12月31日,高检网发布消息,中国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郭继庄涉嫌受贿一案,由青海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郭继庄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值得一提的是,郭继庄今年已过67岁,早在2015年9月退休。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披露的简历,郭继庄于1977年入职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工作时间长达38年。
在这38年中,其曾任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综合科干部,投资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地方信贷处处长,计划处处长,西宁市支行党组书记、行长,青海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 2007年3月至2014年1月,其任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于2015年9月退休。
去年12月2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指出,经查,郭继庄违反政治纪律,与多人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未经批准出入国境,个人决定大额资金使用;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频繁接受信贷客户提供的高尔夫球活动,违规在建行客户企业投资参股、兼职取酬,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转由下属单位和他人支付;违反工作纪律,对应向上级报告事项而未报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大搞权钱交易,在信贷审批、招标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表示,郭继庄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目无党纪国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滥权妄为、以贷谋私,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建设银行党委研究,给予郭继庄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经青海省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