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银亿(000981)投资者索赔案有了新进展。日前,宁波中院下达了对*ST银亿索赔案的一审判决,投资者获得胜诉,*ST银亿需承担投资者部分亏损的赔偿责任。
*ST银亿案要追溯到2020年1月,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ST银亿于2018年与关联方发生7笔关联交易,合计发生额为43.12亿元,每笔交易均达到信息披露标准,但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0年7月,*ST银亿证券虚假陈述案在宁波中院首次开庭。据投资者代理律师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介绍,庭审中原告被告双方对“三日一价”(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基准价)存有一定分歧,双方同意法院安排第三方机构进行系统风险测评。
如今宁波中院已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ST银亿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可能影响投资者的决策判断,并被甘肃证监局行政处罚,该信披违规行为具有重大性,构成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行为。宁波中院同时聘请了上海交通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进行投资者损失核定,扣除了较大比例的系统性风险。虽然投资者获得了胜诉,但法院支持的总体赔付比例略低于预期。
根据一审判决,吴立骏律师提示,凡在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买入*ST银亿,并在2019年4月30日收盘后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
对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ST银亿3月9日发布公告称,截至2021年3月8日,*ST银亿重整投资人梓禾瑾芯累计支付投资款15亿元(含履约保证金1.53亿元),尚余投资款17亿元未支付。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协议并督促投资人在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剩余投资款17亿元的支付。目前仍存在梓禾瑾芯无法按照《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支付剩余投资款的风险。
记者徐海峰 实习记者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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