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诉中创环保(300056)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有了新进展。4月2日,厦门中院裁定本案适用普通代表人程序审理。根据厦门中院裁定书,该案明确了两个可索赔区间。
具体来看,该案中,原告沈某等56名个人投资者依据2020年7月3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在起诉状中共同推选2人作为拟任代表人,申请启动代表人诉讼。法院经审查认为,该案符合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进行审理的条件并予以立案。
针对中创环保的两项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厦门市中院目前认定了两个索赔范围:(1)自2016年2月29日至2017年4月5日期间买入中创环保,并在2017年4月6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2)自2017年4月29日至2017年12月22日期间买入该股票,并在2017年12月23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由此,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认为,符合上述两个索赔范围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
中创环保遭投资者索赔还是源自公司名为三维丝时的信披违规行为。2019年4月30日,公司收到厦门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中创环保(原“三维丝”)存在未按规定在临时报告及定期报告中披露有关关联交易;2017年1月18日披露的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报和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等违规情形。
刘鹏律师向记者解释,虽然三维丝现已更名为中创环保,但不影响投资者的索赔资格和权利。中创环保此前披露,在投资者提起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中,已有22起和解结案。刘鹏律师指出,“和解结案”意味着已有投资者拿到了赔偿。
根据中创环保最新的2020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2月26日,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所涉诉讼在诉索赔金额为3452.10万元,公司委托专业机构对上述案件进行详细分析、综合评估系统风险以及其因素后,公司对此类相关诉讼确认预计负债1173.71万元。
除此之外,记者注意到,3月31日,中创环保发布了关于其持股5%以上股东厦门坤拿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根据公告显示,2020年10月9日至10月28日,厦门坤拿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中创环保股份126.34万股,成交金额1031.06万元。厦门坤拿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因此,证监会厦门监管局决定对厦门坤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刘鹏律师表示,中创环保证券虚假陈述案诉讼时效到2022年5月7日届满。目前诉讼时效已经过去近两年,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注意诉讼时效,以免过期无法参与索赔。
记者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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