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按照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商务部、海南省等制定《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印发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4月8日上午10:00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有关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司长徐善长在发布会上表示,《特别措施》共包含五大领域22条具体措施。
一是医疗领域,共7条,分别是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支持海南国产化高端医疗装备创新发展、加大对药品市场准入支持、全面放宽合同研究组织(CRO)准入限制、支持海南高端医美产业发展、优化移植科学全领域准入和发展环境、设立海南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混改基金。
二是金融领域,共2条,分别是支持金融业在海南发展、开展支持农业全产业链发展试点。
三是文化领域,共4条,分别是支持建设海南国际文物艺术品交易中心、鼓励文化演艺产业发展、鼓励网络游戏产业发展、放宽文物行业领域准入。
四是教育领域,共3条,分别是鼓励高校科研成果市场化落地海南、支持国内知名高校在海南建立国际学院、鼓励海南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五是其他领域,共6条,分别是优化海南商业航天领域市场准入环境、放宽民用航空业准入、放宽体育市场准入、放宽海南种业市场准入、支持海南统一布局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开展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创新发展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