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19家医药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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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4/14
20:38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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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财政部12日发布公告,针对人民群众长期反映的药价虚高顽疾,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同国家医保局于2019年对77家医药企业实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检查聚焦医药产品成本费用结构,摸清药价虚高成因,震慑了医药企业带金销售、哄抬药价等违规行为,保障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等重大改革顺利推进。

经查,部分医药企业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使用虚假发票、票据套取资金体外使用;二是虚构业务事项或利用医药推广公司套取资金;三是账簿设置不规范等其他会计核算问题。

财政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财政部有关监管局检查的19家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其他医药企业,由负责检查的财政厅(局)就地实施行政处理处罚。检查发现的其他违法违规问题,移交主管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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