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庞大(601258)4月15日发布《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深商北方有限公司收购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公司称,ST庞大重整成功后,公司财务明显改善,也给投资者诉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获赔机会大增。本案诉讼时效将于7月4日到期,受损投资者不要错过索赔末班车。
2019年12月9日,庞大集团召开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与出资人组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及其中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同日,唐山中院作出(2019)冀02破2号之十五《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庞大集团重整计划》。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收购方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期为收购人完成收购后的12个月。
重整后,ST庞大财务逐渐改善。2021年1月26日,ST庞大发布《2020
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公告显示:2020年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亿元至7.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84亿元至6.34亿元,同比增长417.23%至546.54%。
ST庞大表示,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主营业务影响本报告期为公司重整结束后第一年,部分品牌经营稳步恢复,经营效率逐步提升。营业收入较上年大幅增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各项费用支出较上年大幅减少,盈利能力增强。因此,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度有较大幅度增长。二是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主要为处置子公司股权或资产产生的收益增加。
虽然ST庞大近期利好不断,但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仍然值得投资者关注。
ST庞大之所以遭到投资者索赔,源于公司2018年7月5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ST庞大具体的违规事项为:一是公司原实控人庞庆华、公司未如实披露权益变动情况;二是未按规定披露其及子公司与冀东物贸、中冀贸易的关联交易;三是未披露自身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
目前,ST庞大已与个别投资者达成赔偿和解协议。由于大多数投资者认为和解协议的赔付比例过低,拒绝调解,目前仍在与公司进行诉讼。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认为,凡是在2015年3月2日至2017年5月3日期间买入庞大集团股票,并在2017年5月3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6016)报名,参与索赔。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前期费用。
该索赔案两年之前就被石家庄中院立案受理,但因为指定管辖以及破产重整等问题,导致诉讼程序搁浅。目前留给投资者索赔的时间剩下不足三个月。如果投资者想等待法院正式判决下达后再决定是否起诉,很可能会过期。一旦诉讼时效到期,投资者将失去索赔胜诉机会。
记者 许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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