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地要充分认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城市人民政府要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人口流入多、房价较高的城市,要科学确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和政策措施,落实年度建设计划,由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并且积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和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坚持小户型、低租金,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缓解住房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