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4月15日发布消息,为进一步完善信用风险分散分担机制,促进信用衍生产品市场健康发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在广泛听取市场成员意见基础上,修订了《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试点业务规则》及配套的《信用违约互换业务指引》《信用联结票据业务指引》等自律规则,经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同意后正式发布实施。
《业务规则》修订总体是在坚持风险可控原则前提下,优化CRM自律规则及管理体系,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金融衍生品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此次修订,一是进一步简化了入市流程,明确资管产品管理人作为一般交易商参与业务,并提出对核心交易商定价估值能力的原则性要求;二是弱化凭证创设前管理,通过强化信息披露等市场化方式提高凭证创设效率,并拓展了双边清算方式;三是取消此前信用违约互换、信用联结票据只能挂钩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限制,为市场提供更多选择空间。
协会称,下一步,将持续优化CRM自律管理体系,规范凭证类产品信息披露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管理,推动CRM产品创新丰富,优化CRM的信用事件判定处置机制,促进CRM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