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兵红箭(000519)同时发布了2020年度业绩快报与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据中兵红箭2020年度业绩快报显示,公司2020年年度营业总收入64.63亿元,同比增长21.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5亿元,同比增长7.58%;基本每股收益0.1972元。
同时,经中兵红箭财务部门初步核算,公司预计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同向上升。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00万元至10,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1.77%至402.01%;基本每股收益0.063元至0.072元。
对于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中兵红箭在公告中表示,2021年一季度,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市场供需关系同比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深挖主业发展潜力,紧跟市场需求,使超硬材料等主要产品销售量大幅度增长,经济效益持续改善。同时,公司实施的提质增效措施效果初显,困难企业亏损总额同比下降。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中兵红箭业绩盈利且稳定增长,对投资人来说无疑是利好消息,对即将向公司诉讼维权的投资者来说也更是一颗“定心丸”。
中兵红箭在3月31日发布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中披露,截至该公告发布日,122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案由起诉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并要求赔偿损失案件的二审已全部结案,公司合计应赔偿投资者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利息共计655.13万元,合计应承担一审、二审诉讼费21.86万元。上述122宗案件,公司共收到45宗案件的民事裁定书(包括7宗案件的驳回上诉裁定和38宗案件的准许撤回上诉裁定)、2宗案件的民事调解书、75
宗案件的民事判决书。
中兵红箭表示,2019年,公司已按照规定,基于可获得的信息对上述122宗案件合理确认了预计负债。此次判决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刘鹏律师向记者介绍,根据此前投资者诉中兵红箭索赔案二审判决显示,参与诉讼的投资者均获得了胜诉,但根据每位投资者的具体情况,判决的赔付率从50%左右到90%各不相同。因此,刘鹏律师建议满足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在诉讼时效届满前积极提起诉讼,以免错过挽回损失的机会。中兵红箭诉讼时效将于2021年11月5日届满,留给投资者的时间已不足7个月。
根据法院判决情况,刘鹏律师进一步表示,凡是在2016年3月15日至2017年8月1日(含当天)期间买入中兵红箭(000519),并在2017年8月2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维权易”(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
记者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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