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ST金花(600080)公布了《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ST金花表示,2020年1月至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8亿元,同比下降11.4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3774万元,同比增长45.69%;营业收入约为6.68亿元,同比下降11.45%;基本每股收益盈利0.1059元,同比增长45.67%。
虽然ST金花2020年业绩有所增长,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约为1.07亿元,同比下降0.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755万元,同比下降823.57%。同时,在一季报中,ST金花披露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9054户,较上期(2020年12月31日)减少1568户,减幅为7.60%。
值得投资者注意的是,在此次一季报中,ST金花再次公布了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公告显示,西安市中院向公司发送了《民事一审案件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及《举证通知书》等,共计72名自然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提起诉讼,诉讼标的金额共计约为704.58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该案件一审尚未开庭。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尚未对公司业务造成实质性影响。
ST金花违规案最早被发现于2020年4月,公司自查发现,2019年度审计期间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截至2020年4月30日尚有17036.10万元未归还。2020年5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同年8月4日,ST金花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原告投资者据此向公司发起民事索赔诉讼。
经查明,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ST金花的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西安桑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鸿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ST金花的其他关联方。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金花投资通过非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签订《借款协议》、《财务顾问合同书》,其他关联方西安桑硕和西安鸿辉通过与ST金花及其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的方式,累计从上市公司拆借资金27777万元,占ST金花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5.68%。根据公司公告,上述违规占用的资金已在2020年6月29日前分批次全部归还。
按照相关规定,上述通过签订合同将上市公司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实质构成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关联交易事项。ST金花应当在上述事项发生之日的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相关的重大合同。ST金花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重大合同,直至2020年4月30日才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根据证监会调查结果及相关法律法规,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认为,ST金花索赔区间暂定为,2019年1月3日至2020年4月29日(含当天)期间买入ST金花(600080),并在2020年4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该案件诉讼时效到2023年8月6日届满。
此外,在发布业绩报告的当日,ST金花还发布了关于公司申请撤销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相关规定逐项排查,且公司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同时2021年4月21日,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目前,ST金花已符合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故公司向上交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
记者 李彦
扫码报名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