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一口气公布多张罚单,将两宗券商分支机构负责人在外兼职的案件公之于众。
其一,申万宏源证券王某在担任申万宏源证券重庆分公司负责人期间,担任重庆钰鑫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重庆建设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其二,浙商证券陈某在担任浙商证券重庆分公司负责人期间,还担任重庆佰富江景度假酒店有限公司经理。也就是说,券商分公司老总在职期间还在外兼任酒店经理。
对于这两位分公司负责人的兼职行为,重庆证监局表示,违反了《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重庆证监局决定两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