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榕泰祸不单行:处罚与风险警示并行

观点
2021
05/21
22:36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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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589)(以下简称“ST榕泰”)发布公告称,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而今年3月11日,ST榕泰曾公告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此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相比之前的拟处罚决定,取消了ST榕泰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杨宝生的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这主要是基于其相关违法行为不属于《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规定的“情节严重”而应被市场禁入的情形的考虑。

此外,《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关于违法事实的认定和处罚决定并无修改,基于相关违法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最终决定对ST榕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ST榕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宝生给予警告,并处以330万元罚款,对主管人员郑创佳给予警告,并处以160万元罚款,对其余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到80万元不等罚款。

对此,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骆意律师向记者表示,在2019年4月23日至2020年5月21日期间买入ST榕泰,并在2020年5月22日及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股的受损投资者。或在2020年8月18日至2021年3月12日买入ST榕泰,并在2021年3月13日及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股的受损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33033)报名,参与诉讼索赔征集,律师将根据具体情况代投资者向公司索赔。

骆意律师提醒广大投资者,如需要进行索赔预先登记,需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

1、ST榕泰股票的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注意事项:原件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从第一笔买入开始打印,一直打到最后一笔卖出,尚未卖出者需要打出目前的股票库存股情况。)

2、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

3、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开户确认单(对账单或交割单显示身份证号码的,可不出具开户确认单)。(注意:如涉及在多家证券公司开设的证券账户,需分别打印。)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5月6日起,ST榕泰就被实施了风险警示,并且在风险警示板进行交易,被ST主要原因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其2020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审计报告。

实习生 钱晨 记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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