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6 月 1 日消息 企查查 App 显示,近期,2019 年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鸿蒙”商标流程状态变更为驳回复审。近日,相关一审行政判决书公开,因与引证商标构成近似商标,华为诉讼请求被驳回。
IT之家获悉,华为 42 类设计研究、9 类科学仪器“鸿蒙”相关商标已获转让,转让人为惠州市契贝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商标状态为“行政诉讼中”等。
据红星新闻报道,惠州契贝科技转让给华为的 3 个鸿蒙商标,转让时处在申请过程中,目前的状态是驳回复审。在复审期间,华为有权继续使用鸿蒙商标,但不能表明已注册标识(R),而是使用 TM 标志。TM 标志对商标有一定保护作用,可以防止他人提出重复申请,表示现有商标持有人有优先使用权。
华为鸿蒙商标的关键在国际分类为 42 - 网站服务的商标。
河北鸿蒙广告 2011 年申请注册了国际分类为 42 - 网站服务的鸿蒙商标,注册号 / 申请号 10024420,该商标的有效期到 2023 年 2 月。2017 年,该公司还申请注册了国际分类为 38 - 通讯服务的鸿蒙商标,该商标的有效期到 2028 年 2 月。
不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显示,上述两个商标目前处在撤销 / 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数据显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名下国际类别为 42 的鸿蒙商标,都处于等待实质审查、正等待受理、驳回复审、申请被驳回、不予受理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