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银保监会召开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工作会议,分析了2021年第一季度保险业偿付能力和风险情况,审议了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和对部分公司的监管措施,部署了下一阶段有关工作。
据银保监会数据,2021年第一季度末,纳入会议审议的179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6.7%,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4%。人身险公司、财产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38.6%、285.4%和336.2%。100家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被评为A类,72家保险公司被评为B类,4家保险公司被评为C类,2家保险公司被评为D类。
同时,会议指出,今年以来,银保监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大局意识,坚持稳字当头,凝神聚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沉着有力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保险业运行总体平稳,偿付能力充足率保持在高位区间运行,风险综合评级结构稳定,风险总体可控。
同时,银保监会在会议上强调,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经济金融良性循环,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提供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