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裁胡小钢个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胡小钢简历显示,其于1981年12月起进入中国银行工作,先后担任中行湖南省分行信贷业务科科长、公司业务处副处长、总行公司业务部副处长等职;1999年9月至2018年11月历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党委组织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委员、总裁助理、副总裁等职;2018年11月起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胡小钢简历
胡小钢,男,汉族,1963年10月生,湖南双峰人,硕士研究生,1981年12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年12月至1999年9月,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国际结算处干部、信贷业务科副科长、科长,公司业务处副处长;中国银行总行公司业务部副处长;
1999年9月至2003年8月,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股权及投行业务部高级经理、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
2003年8月至2006年8月,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党委书记、总经理;
2006年8月至2008年9月,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负责人,党委书记、总经理,其间2006年8月至2007年11月兼任长沙办事处党委书记、总经理;
2008年9月至2011年5月,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党委组织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其间2010年3月至2011年5月兼任邦信资产管理公司党委委员、董事;
2011年5月至2013年6月,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党委委员、总裁助理,其间2011年5月至8月兼任党委组织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2013年6月至2018年11月,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2018年11月至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