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圣股份(002742)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先文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被重庆市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三圣股份在公告中表示,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董事会换届选举后,潘先文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且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治理结构稳定。
上述公告发布的次日,三圣股份收到了深交所发出的关注函。潘先文于6月1日被重庆市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但公司直至6月6日才披露该信息。深交所要求核查公司及董监高知悉潘先文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时间,说明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违反及时性相关规定情形。
此外,潘先文在6月1日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情形下,6月3日三圣股份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显示,潘先文于6月2日减持15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0.03%;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潘呈恭于5月31日至6月2日共减持27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65%,其中包括被强制平仓的190.5万股。深交所要求公司充分论证相关敏感期交易是否存在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精准减持”并构成内幕交易情形。
记者查阅材料发现,在此次被处罚前,三圣股份及潘先文曾因违规被罚。在2018年5月至12月期间,潘先文以预付款的形式非经营性占用三圣股份资金4.49
亿元。但三圣股份在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却未予披露。也因为此事,公司在2019年遭证监会立案调查,并在同年的9月12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对三圣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公司控股股东潘先文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
在证监会处罚下达之后,有投资者随即以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向重庆市第一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投资损失。重庆市第一中院在2020年12月2日发布了其中一起案件的判决结果,法院做出原告投资者胜诉的一审判决。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指出,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案件判决书显示,三圣股份索赔案不存在系统性风险,这对向三圣股份索赔的投资者来说是利好消息。
刘鹏律师表示,目前三圣股份案索赔时效尚未届满,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仍可起诉索赔。凡是在2018年5月16日至2019年3月29日(含当天)期间买入三圣股份,且于2019年3月3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
此前,法院一审判决下发后,三圣股份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已上诉至重庆高院。目前,二审已经开庭审理,暂未下发判决。刘鹏律师认为,根据证券维权案件经验来看,本案二审改判可能性不大。且此前部分投资者已与三圣股份达成调解,并且有投资者已经拿到赔偿,后续投资者参加索赔基本没有风险。
记者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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