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升只“摘星”未“脱帽” 投资者索赔案仍可继续登记

观点
2021
06/22
06:33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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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晚,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公告称,公司股票自2021年6月18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将由“*ST高升”变更为“ST高升”,股票代码仍为“000971”。

受此消息影响,ST高升今日股价开盘直封涨停,报收2.77元/股。

上述公告显示,ST高升2018年度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事项的影响已消除。根据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ST高升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为

8.74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01亿元。经核查,公司涉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且公司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故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但截至目前,由于ST高升前期存在的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形尚未完全消除,公司股票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此前,ST高升原实际控制人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原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在未经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或授权的情况下,多次私自使用公司公章以公司的名义作为共同借款人或担保人对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原实际控制人之关联方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21.57亿元,因法院裁决担保无效、原实控人清偿等解决了部分违规担保问题,截至2021年4月的本息余额约为8.80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ST高升还因违规担保事项在2019年12月被证监会行政处罚。由此,公司遭到了众多受损投资者的诉讼索赔。

据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显示,证监会最终认定ST高升未按规定披露与关联方之间的19笔关联交易,这些关联交易包括三种:第一,ST高升作为共同借款人为关联方借款,这些借款的收款方和实际使用方都不是ST高升,而是ST高升的关联方。ST高升在这些共同借款事项中,主要承担一定条件下的还款义务,实质构成担保法律关系。该部分涉案金额约为3.72亿元;第二,ST高升直接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共计涉及11笔,ST高升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共计高达20.86亿元;第三,ST高升拆借资金给关联方使用,构成关联交易。该违规事项涉及1笔,金额为4000万元。

鉴于ST高升上述违法违规事实,证监会对ST高升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同时对多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警告及罚款。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依据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诉讼,ST高升索赔范围包括,凡是于2017年3月16日至2018年9月27日期间买入该股票,并在2018年9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本案目前仍处于继续登记中。

根据ST高升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可以看出,公司已经做好了赔偿投资者的准备。

年报称,截至披露日,ST高升累计收到170余名股民以公司违规担保涉嫌证券虚假披露为由提起的诉讼,涉案金额2901.82万元,依据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由于系统性风险导致股票下跌因素的存在,公司主张对于下跌30%的部分至下跌40%的部分与公司的虚假陈述之间无因果关系。故公司依据谨慎性原则,按照70%的比例计提了预计负债,金额共计2031.27万元。

记者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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