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7 月 16 日消息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局长罗锐 7 月 16 日在中国数字人民币的研发进展白皮书媒体吹风会上表示,从经济价值看,数字人民币与实物人民币等价,具备货币的价值尺度、交易媒介、价值贮藏等基本功能。数字人民币将与实物人民币并行发行,人民银行会对二者共同统计、协同分析、统筹管理。实物人民币将与数字人民币长期并存。
罗锐表示,数字人民币主要定位于现金类支付凭证(M0),与实物人民币都是央行对公众的负债,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经济价值。目前已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人民币包括实物形式和数字形式”。
IT之家获悉,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表示,在数字人民币支付体系的交易层,为支持高并发、低延迟,实现公众直接持有央行债权,采用了中心化架构,所有跨机构交易均通过央行端进行价值转移;同时,设计了基于加密字符串的数字人民币表达式,保留了安全性、防双花、不可伪造等特点,还可以加载与货币相关功能的智能合约,促进业务模式创新,成为数字经济活动催化剂。
央行副行长范一飞在中国数字人民币的研发进展白皮书媒体吹风会上透露,目前,参与数字人民币研发的运营机构主要包括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银行、移动和工行,联通、电信和中行分别成立联合项目组参与研发,蚂蚁和腾讯两家互联网企业旗下网商和微众银行也参与研发。招商银行近期亦已获准加入。
非指定机构如何参与数字人民币运营?央行表示,需发挥其他商业银行及非银行支付机构作用,与指定运营机构一起,共同提供数字人民币流通服务,包括支付产品设计创新、系统开发、场景拓展、市场推广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