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文化(002247)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两年后,于2021年8月2日收到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公告显示,经查明,聚力文化子公司美生元连续三年与20多家公司虚构交易并虚增收入9亿元,虚增利润高达5亿元。上述财务数据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后,导致聚力文化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在2021年4月28日浙江监管局对聚力文化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之后,时任聚力文化副总经理胡皓及相关当事人向浙江监管局提出申辩。在听证后,浙江证监局除对时任聚力文化财务总监禹碧琼部分申辩意见予以采纳外,仍决定对聚力文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22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罚款总金额合计为226万元。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违法事实一经查实,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鉴于浙江监管局已对聚力文化进行行政处罚,凡于2017年4月28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间买入聚力文化,并于2019年4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4月21日,聚力文化发布2020年年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97亿元,净利润为1.66亿元,较上年同期扭亏为盈。因此,公司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成功“脱帽摘星”。但在聚力文化近日发布的2021年上半年业绩预告中显示,预计2021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00万元至5800万元,同比下降58.81%至68.04%。
除此之外,聚力文化7月3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宁波中院裁定,时任聚力文化董事长余海峰持有的5000万股聚力文化股票归西藏恩和所有。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自2021年6月28日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时任聚力文化董事长、总经理姜飞雄。
刘鹏律师提醒投资者,在聚力文化业绩尚未平稳增长且实控人变更的情况下,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应及时维权索赔。
记者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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