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近三年,康尼机电(603111)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终于完成调查并审理终结。7月30日晚间,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6年7、8月,龙昕科技与康尼机电接触,筹划资产重组。2017年3月,康尼机电披露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组报告书(草案)》,公司拟以34亿元向廖某茂等16位自然人及4家机构购买其持有的龙昕科技100%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17年6月8日,康尼机电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10月12日,证监会通过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11月30日,康尼机电收到证监会批复,并于当日签署《重组报告书》。12月1日,康尼机电披露《重组报告书》。
2015年至2017年,龙昕科技存在虚增收入、利润等财务造假行为,导致康尼机电2017年披露的上述《重组报告书(草案)》《重组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
康尼机电及其代理人在申辩材料中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观不存在过错的,不应对其做出行政处罚。”
对此,证监会表示,康尼机电收购龙昕科技属于跨界资产重组,交易标的金额高达34亿元,康尼机电作为上市公司,面对如此重大的交易,应当对影响交易标的评估价格的经营业绩、财务情况等进行重点核查。康尼机电在资产重组过程中未采取有效手段核查龙昕科技业绩的真实性、交易对价的合理性,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遭受巨额损失,康尼机电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存在过失。
基于上述违法事实,证监会决定对康尼机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时任康尼机电董事长陈颖奇,时任康尼机电副董事长、总裁高文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提示,行政处罚的落地意味着投资者索赔正式启动。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凡在2017年3月24日至2018年8月22日期间买入康尼机电,并在2018年8月22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诉讼。
此外,根据证监会官网显示,证监会对龙昕科技、时任龙昕科技总经理廖良茂、时任龙昕科技财务负责人曾祥洋也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而廖良茂已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经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由南京中院作出了一审刑事判决。法院判决廖良茂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责令廖良茂将犯罪所得的19.33亿元退还给康尼机电。截至2021年5月11日,该案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记者 苏城 实习记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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