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ST金刚(300064)发布公告称,公司于8月13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因涉嫌通过虚构销售交易及股权转让交易、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等违法事实,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拟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经查明,*ST金刚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涉嫌通过虚构销售交易及股权转让交易,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导致2017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涉嫌通过虚构采购交易等方式,虚增存货、固定资产、非流动资产,导致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三、通过虚构采购业务、支付采购款、账外借款及开具商业汇票等形式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关联交易,导致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四、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及对外担保,导致未及时披露担保事项,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五、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预计负债和或有负债,导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六、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预告》、《2019年度业绩快报》涉嫌虚假记载。
对此,证监会拟决定:责令*ST金刚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13名相关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至1500万元不等的罚款。以上拟罚款合计3595万元。另外,证监会拟决定对公司实控人、时任董事长、董秘郭留希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董事、总经理刘永奇,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国炎,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张超伟三人分别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提示,*ST金刚索赔条件暂定为:(1)、在2020年1月8日(含)后买入*ST金刚且2020年4月3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2)、在2017年4月27日(含)后买入且2020年4月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凡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登记。具体索赔条件以法定认定为准。
此外,*ST金刚风险提示称,根据《告知书》查明涉嫌违法的事实,2019年末虚增净资产18.56亿元,年报显示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17.21亿元,2020年亏损12.36亿元,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追溯调整后的净资产可能为负,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目前,公司正在对《告知书》涉嫌违法的事实和财务数据予以核实,公司是否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不以此《告知书》为依据,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正式决定书为准。
记者 苏城 实习记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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