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晚,ST中安(600654)发布多则公告,其中《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尤为值得投资者关注。
据公告显示,截至该公告披露日,根据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相关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民事判决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其已受理相关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合计1949例。其中,一审已判决的案件合计292例,所涉诉讼请求金额经原告诉请变更调整后合计约为6896.64万元;二审已判决的案件合计2例,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约为73.79万元。
由此可见,随着证监会在2019年5月30日对ST中安的处罚决定下达后,相关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已经开始维权,并已有案件获得上海市高院的二审终审判决。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凡在2014年6月11日至2016年12月24日(含当天)期间买入ST中安,且于2016年12月25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
值得一提的是,记者在此次公布的诉讼进展公告中注意到,大部分投资者除了将ST中安列为被告外,同时也起诉了中介机构。在2021年7月24日至2021年8月16日期间,法院新增判决30名原告投资者诉公司及共同被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涉案金额约为832.74万元。其中一例判决除要求公司向原告投资者作出赔偿外,还判决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ST中安实控人涂国身及部分高管均承担部分连带责任。
在8月16日ST中安发布的半年度业绩报告中显示,公司已委托专业机构对上述案件中的投资者提交的证据及其股票交易情况进行详细分析,综合评估系统风险以及其因素,并结合以往案例判罚情况,预估公司承担的损失额约为17663.14万元,上年计提预计负债14781.80万元,本年补提2881.34万元。
业绩方面,ST中安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为13.29亿元,同比增加30.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为1.58亿元,亏损缩窄,同比减少14.68%;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12元。2020年同期营业收入约为10.1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为1.85亿元。
截至记者发稿时,ST中安收盘价为1.89元/股,较前一日下跌2.58%。
记者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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