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严控大型商业综合体规模和数量

观点
2021
08/21
06:33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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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完善商业网点规划管理的指导意见》。该意见特别强调:合理规划和建设商业综合体,从严控制大型商业综合体的规模和数量,避免出现商业过剩和同质化竞争;不得以商业综合体作为房地产开发的卖点,进行虚假宣传;建设单位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业综合体,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的商业综合体。 

《指导意见》同时还明确了几种应重点建设的业态形式,主要包括:一是特色商业街区;二是商品交易市场;三是农产品市场;四是商贸物流园区。同时,推广邻里中心模式,建设集商业、休闲、文化等功能于一体的便民生活中心。

此次政策解读中,明确了城乡六个级别商业中心的建设参考标准,并指出各级商业中心建设规模,具体可根据当地城市和农村服务人口数量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具体来看,鼓励布局大型购物中心、精品百货店、国际品牌旗舰店、高端特色主题商场、连锁品牌专卖店、高端酒店、大型专业店和专卖店、文化娱乐和餐饮等多元化、体验式业态,促进国际奢侈品品牌、快时尚品牌、老字号品牌和本地特色品牌集聚发展。限制发展大型超市、仓储式超市、商品交易市场、旧货市场、专业街、农贸市场等业态。

其次,适度布局规模适中的购物中心、百货店、仓储式商店、大型综合超市、专业店、品牌专卖店、餐饮网点、商务酒店和文化娱乐网点等。控制发展商业综合体、商品交易市场和旧货市场。

政策解读中提到,要加强大型商贸项目管理,要求严格加强大型商贸项目布局管理,落实用途管控,对当地商业环境影响较大的商贸流通项目,引入公众参与机制。

兰文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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