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之下,香港特区政府颁布的“限聚令”尚未解除,有“揽炒(同归于尽)派”区议员竟无视港府规定,8月27日晚打着“私人”旗号组织电影放映会。
香港警方及食环署接到举报后到场,向47人发出总计23.5万港元的定额罚款通知书;香港民政事务总署也已跟进此事。
据《星岛日报》29日报道,油尖旺区议员朱江玮27日晚7时在其位于旺角的议员办事处举办所谓“私人电影放映会”,播放“港独”导演周冠威的一部作品,出席者近50人。周冠威曾在“修例风波”期间跟拍多名乱港分子,并将“黑暴”美化成“英雄主义”。他当晚应邀到场分享。
近50人出席电影放映会 图源:星岛日报
报道援引消息称,27日晚10时许,播放进入尾声时,突然有警方及食环署人员到场,指参与者涉嫌违反“限聚令”,双方一度争执不下。朱江玮多次强调该处并非公共场所,放映会亦属“私人性质”。场内47人全部被票控(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后至凌晨陆续离开。
报道称,警方向他们发出每人5000港元定额罚款通知书,47人合计被罚款23.5万港元。
朱江玮对事件感到“惊讶”及“遗憾”,狡辩称议员办事处属于“私人地方”,参与者只是通过朋友之间邀请;周冠威也称只是分享“电影心得”,不明白为何会涉违反“限聚令”而遭票控。
朱江玮 图源:星岛日报
对此,香港警方表示,警方27日晚9时45分接获报案,指上述办事处有多人聚集,疑违反防疫令,遂向在场12男35女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食环署则称,接报有人涉嫌无牌经营或使用公众娱乐场所,经调查及取证后采取行动。
香港民政事务总署28日发声明称,署方接获有关油尖旺区议员朱江玮的投诉,指他使用其办事处进行一些与区议会无关的工作、以及可能触犯香港法例的活动,其中包括举行电影放映会。有关活动或违反《公众娱乐场所条例》(第一七二章)及《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五九九F章)。
此外,根据区议员《操守指引》一般准则第三条,区议员在决定参与任何活动前,须详细考虑该活动的性质和内容是否会被视为与区议员的地位或声望不符,令区议会的信誉受损。
因应上述情况,民政事务总署已发信提醒朱江玮,应该遵守《操守指引》及《酬津指引》。如事实证明其区议员办事处曾用作不合乎区议会职能的用途,相关的酬津及办事处营运费用将不获发还,而该区议员亦可能因违反其他法例而负上刑责。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朱江玮曾于2011年与香港立法会前议员朱凯迪等人参加集会后游行至北角警署,试图发起“坐爆48小时”行动,中途被警方截停并拘捕,其后被裁定非法集结等九项罪名成立,朱江玮被判罚款。去年9月6日,朱江玮等人又参与所谓“九龙大游行”,期间警方果断执法,以非法集结、袭警等罪名拘捕包括他在内的至少289人。
此外,朱江玮所属的“社区前进”,是日前宣布解散的乱港组织“民阵”的成员。在此之前,有香港市民发起请愿行动,批评“社区前进”拒绝退出“民阵”,要求民政事务处拒绝接受朱江玮及其同党胡穗珊的宣誓,并褫夺二人区议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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