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晚间,昊华能源(601101)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因公司2015年收购京东方能源股权事项存在虚增资产,北京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昊华能源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15年,昊华能源收购鄂尔多斯市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能源”)30%股权,取得京东方能源控制权,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2015年2月10日,昊华能源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收购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鄂尔多斯市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昊华能源董事长耿养谋在此次会上告知与会董事,此次收购,将京东方能源实际持有的4.5亿吨煤炭资源调整为9.6亿吨煤炭资源。与会董事基于此通过了上述议案。
此后,昊华能源将京东方能源实际持有的4.5亿吨煤炭资源量按照9.6亿吨煤炭资源量进行了账务处理,导致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年报虚假记载,虚增资产约28.25亿元,虚增金额分别占当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4.26%、13.96%、13.77%和13.58%。
2019年12月27日,昊华能源公告承认2015年收购京东方能源股权事项存在虚增资产。
基于上述违法事实,北京证监局拟决定:对昊华能源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耿养谋等5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同时,北京证监局拟决定对耿养谋、时任昊华能源董事兼董秘关杰、时任昊华能源董事兼财务总监鲍霞分别采取三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证券法》和虚假陈述相关司法解释,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提示:鉴于昊华能源已涉嫌信披违法违规,凡在2015年2月11日至2019年12月27日期间买入昊华能源,且在2019年12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诉讼。
公告显示,今年4月,已有两名投资者因昊华能源涉嫌虚假陈述,起诉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提起民事索赔诉讼。彼时,北京金融法院受理了该案件,打破了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类案件立案受理时,须以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和生效的刑事判决认定这一前置条件。
二级市场上,昊华能源股票于8月30日、3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9月1日,公司股票以跌停价收盘,报收8.80元/股。
记者 苏城 实习记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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