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潜股份(300526)8月3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的下达,意味着中潜股份投资者索赔诉讼将正式启动。
经查明,中潜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因虚增营业利润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收购大唐存储项目披露的相关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等违法行为。
具体来看,中潜股份2019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3728.71万元,虚增营业成本1154.28万元,进而导致营业利润虚增2574.43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62.08%。
此外,2019年度,中潜股份与中天装备、惠州雅妍共发生经营性关联交易3710.03万元,占中潜股份2018年期末净资产的6.78%。中潜股份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披露上述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广东证监局决定,对中潜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张顺,时任总经理、董事仰智慧等12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的罚款。以上罚款合计1450万元。
根据《证券法》和虚假陈述相关司法解释,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提示,凡在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10月20日期间买入中潜股份,且在2020年10月20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诉讼。
中潜股份于近日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04.57万元,同比减少86.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98.29万元,同比由盈转亏。
记者 苏城 实习记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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