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一审胜诉且赔付比例达80% 金花股份实控人变更不影响后续索赔

观点
2021
09/16
08:34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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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股份(600080)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近日传来捷报。据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介绍,他代理的投资者诉金花股份案已取得一审胜诉判决。根据目前收到的部分判决书来看,投资者诉讼请求得到较高比例的支持。

金花股份违规案源于2020年4月。公司自查发现,2019年度审计期间,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截止到2020年4月30日尚有17036.10万元未归还。2020年5月,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同年8月4日,金花股份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处罚决定公布后,陆续有投资者向西安中院起诉金花股份索赔。

金花股份公司就其扣除非系统性风险的主张被法院否决。法院认为,金花股份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所称的非系统性风险对涉案股票价格产生了确定性的影响且与涉案投资者投资损失存在因果关系。因此,法院作出金花股份高比例赔偿的判决,赔偿比例超过80%。

根据法院判决的认定,投资者凡是在2019年1月3日至2020年4月29日期间买入金花股份股票,在2020年4月30日之后无论是否卖出,都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6016)报名,参与索赔。

值得一提的是,金花股份9月14日公告披露,9月1日至9月13日,股东邢博越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二级市场集合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73.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此次权益变动后,邢博越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23.35%增加至24.35%,成为第一大股东。

此外,金花股份9月9日披露公告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金花投资的告知并通过核实,西安中院将于10月8日10时至10月9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金花投资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45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2%,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37%,上述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如本次公告拍卖最终成交,将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发生变化。

需要提醒投资者注意的的是,金花股份索赔案法定基准价为4.78元/股,虽然近期公司股价上涨,但是不影响投资者索赔。以往案件中,公司股价上涨,投资者盈利之后还可以获得赔偿已有先例。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不影响投资者索赔。

记者 许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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