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近日,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监委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杨百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杨百路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提供虚假情况、转移隐匿涉案财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信贷客户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提拔、岗位调整、子女入职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钱物。
此外,其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向信贷企业投资理财谋取不当收益。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巨额贿赂。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农发行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监委指出,杨百路身为中管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置党和国家经济金融政策和资金安全于不顾,把组织赋予的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党委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杨百路开除党籍处分,按照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经山东省监委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从简历来看,杨百路,男,汉族,1955年10月出生,河南民权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2年1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3年6月至2005年6月,其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2005年6月至2011年12月,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11年12月至2015年10月,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2015年10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