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后ETF再续发行热,“地产ETF”领衔9月22日重磅开售!

观点
2021
09/24
06:33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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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会都是跌出来的”,这句股市经典名言,用在当下的地产板块颇为合适。经过两年多的震荡回调,如今的地产板块,已经呈现出低估值、低仓位、低预期+高分红、高业绩锁定性等优质特性,长期投资性价比愈加凸显,这也吸引着公募基金等专业机构投资人抢先落子布局。

9月22日(周三),高股息率稀缺标的——华宝中证800地产ETF正式开售,基金简称“地产ETF”,认购代码159707。可以说,地产ETF的发行,适时地为投资者一键把握中国地产龙头的中长期成长红利,提供了优质的工具选择。

稀缺标的!地产ETF 9月22日正式发售

受经济动能转型、房住不炒等大环境因素影响,近两年来,A股地产板块股价明显回落,其估值性价比也在回调之后日益凸显。最近两年,中证800地产指数PE水平基本在7至10倍的区间内波动,截至2021年8月31日,其PE为6.39倍,估值正处于近8年历史底部区间。

从专业机构的研判看,我国城镇化仍“不完全”,从不完全阶段向成熟阶段过渡,将是房地产行业未来值得重视的增长红利。海通证券研究分析,按照常住人口统计,2020年我国城镇化率已经达到63.89%,但由于我国存在着具有国情特点的户籍制度,按照户籍人口统计,2020年我国城镇化率水平仅为45.4%,两者之间存在着超过18个百分点的差距,这一“裂隙”意味着我国的城镇化还将有不小的红利释放空间。

一方面是目前市场资金对地产板块的低配及低预期,一方面则是地产行业实际表现优于预期所蕴藏的反弹动能。可以说,房地产板块低估值、低仓位、低预期+高分红、高业绩锁定性等特点,正逐渐成为中长期价值投资的优质选择。Wind数据统计,房地产行业2020年度股息率为4.14%,在28个申万一级行业中位列第二。截至2021年8月31日,中证800地产指数的股息率更是达到5.19%,处于历史最高位。

9月22日,华宝中证800地产ETF正式开售,基金简称“地产ETF”,认购代码159707,顺势成为投资者长线布局优质地产龙头的利器。后续待该基金在深交所上市后,投资人可像买卖股票一样,在二级市场便捷地交易地产ETF。相比于个股投资,ETF由于是投资一篮子股票,风险得以大大分散。

强者恒强!聚焦中国地产优质龙头

公开资料显示,“地产ETF”跟踪的正是上述“中证800地产指数(399965)”,该指数选取中证800样本股中地产行业的上市公司组成。相比于市场上其它地产类指数,中证800地产指数的龙头效应更加明显,目前其成份股共36只,聚焦地产龙头,单个成份股最高权重达15%。目前其前十大成份股包括保利地产、万科A、招商蛇口、新城控股、华侨城A、绿地集团等知名房地产龙头。

Wind数据统计,截至2021年8月31日,中证800地产指数的ROE为12.20%,过去2年均高于沪深300与上证50。与此同时,中证800地产指数的PE过去两年持续低于沪深300与上证50,估值性价比突出。

专业人士分析,日本的城镇化率约92%,美国约82%,俄罗斯约75%,目前看我国的城镇化率空间至少在11%以上。按照每年1%多的比例提升,尚有10年的时间。此外,因城施策灵活调整调控政策的松紧程度,减少了房地产行业的波动性。如疫情后,地方政府快速反应调整土地出让、预售、公积金贷款、落户等各方面的政策,使得房地产的行业边际得以改善。如此大背景下,地产龙头企业优势尤显,地产行业的集中度将会进一步提升。

众多基金公司中,华宝基金因布局早、投入大,已经在ETF赛道上做出了行业特色与优势,其行业主题ETF颇具行业竞争力与辨识度。目前,华宝基金已经布局了券商ETF、科技ETF、银行ETF、医疗ETF、电子ETF、食品ETF、化工ETF、国防军工ETF、智能制造ETF、金融科技ETF、有色龙头ETF等明星产品。其中,券商ETF最新规模超217亿元,是国内最大的行业ETF之一,科技ETF、银行ETF、医疗ETF等产品均是对应细分行业赛道的旗舰产品。

地产ETF的发行,是华宝基金“龙头系列”行业主题ETF矩阵的再度升级,持续巩固着华宝基金在这一细分领域的优势。地产ETF(认购代码159707)也适时地为投资者一键把握中国地产龙头的中长期成长红利,提供了优质的工具选择。

风险提示:地产ETF被动跟踪中证800地产指数,该指数基日为2004.12.31,发布日期为2012.12.21,指数成份股构成根据该指数编制规则适时调整,其回测历史业绩不预示指数未来表现。本基金由华宝基金发行与管理,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产品。基金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投资需谨慎!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且基金销售机构所出具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价结果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作出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基金产品并自行承担风险。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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