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9 月 24 日消息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消息,9 月 14 日,饿了么关联公司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行政处罚,处罚事由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处罚结果为罚款 20 万元,处罚单位为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IT之家了解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 年 5 月 14 日至今,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先后收到投诉举报和其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线索移送反映:当事人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饿了么”平台经营者涉嫌对平台内经营户“渔小萌酸菜鱼(角美店)”、“查餐厅(上海店)”、“重庆小面”等多家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我局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外卖订餐平台“饿了么”(包括互联网网站,网址:www.ele.me,以及移动应用 App“饿了么”)的运营管理,为入网经营户提供平台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属于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经核实,当事人对入网经营者“宋公香辣蟹小龙虾海鲜店”、“渔小萌酸菜鱼(角美店)”、“查餐厅(上海店)”、“重庆小面”等入网食品经营者未尽到审查许可证的义务,期间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当事人未审查入网食品经营者许可证的行为涉及 1 项违法情节,持续时间在 3 个月以上,其运营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持续出现未审查入网食品经营户许可证的违法行为,故予以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