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牛集团因违反反垄断法被罚2.95亿元,为2020年度国内销售额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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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9/27
18:42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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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牛集团因违反反垄断法被罚2.95亿元,为2020年度国内销售额3%

蓝鲸TMT频道9月27日讯,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浙市监案[2021]4号)。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公牛集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规定,构成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

鉴于公牛集团在接受调查时能积极配合,深刻认识垄断行为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公牛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2020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98.27亿元3%的罚款,计2.9481亿元。

公牛集团称,自收到反垄断立案调查告知后,第一时间成立了由董事长兼总裁为组长的反垄断合规自查及整改小组,组织内部全面自查

、整改和落实,不断强化企业及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守法合规经营,实现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持续的价值回报。

公告显示,上述处罚金额占公牛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3%,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2.74%。本次处罚预计会减少2021年度利润2.9481亿元,具体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与此同时,公牛集团称,上述处罚不会对其生产经营及持续发展造成重大影响,目前公牛集团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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