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亿(600145)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随即发布监管工作函表示:公司公告的相关表述不真实、不准确,请公司及时予以更正。
根据《告知书》显示,在*ST新亿实控人黄伟的亲自决策、组织下,公司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财务造假。追溯调整后,公司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2019年由盈转亏。
根据证监会的调查,*ST新亿的财务造假手法大多通过虚假交易完成,包括虚增保理业务营业外收入、与实控人好友的公司虚增贸易收入、违规确认物业费收入、虚构抵账租金收入等方式。
基于上述违法事实,证监会拟决定:对*ST新亿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黄伟等3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至1200万元不等的罚款。同时,证监会拟决定对黄伟、公司监事长及子公司负责人李勇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鉴于证监会预处罚已下达,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提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凡在2010年6月25日至2015年12月28日期间买入*ST新亿股票,并在2015年12月28日收盘时仍持股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
值得一提的是,*ST新亿在公告中表示,公司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上交所随即发布监管工作函表示:“公司公告的相关表述不真实、不准确,请公司及时予以更正。公司股票可能被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对投资者影响重大。”
监管工作函称,*ST新亿2018年度和2019年度虚增营业收入,扣除虚增收入后,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连续三年营业收入均低于1000万元。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上交所要求*ST新亿及时披露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并就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进行特别风险提示。
上交所表示,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披露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记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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