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演“抢公章”、“私了门”等一系列闹剧之后,海伦哲(300201)的并购标的连硕科技被举报涉嫌被财务造假。10月25日晚间,海伦哲在回复深交所《问询函》时,明确认为其原收购的标的连硕科技涉嫌财务造假。
海伦哲于2016年完成对连硕科技100%股权的收购。这家以2.6亿元,高达8倍溢价被收购的公司,在收购后给海伦哲带来了不少麻烦。
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9年,连硕科技以102.73%的比率完成了整体业绩承诺。在完成业绩对赌后,连硕科技业绩迅速“变脸”。2020年,其业绩直接亏损2.89亿元。由于应收账款回收困难,公司经营一度陷入困局。海伦哲在全额计提连硕科技商誉减值准备后,已于今年6月份以1元价格将其转让。
一进一出之间,海伦哲亏了2.6亿。如果是由于行业生态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连硕科技产生亏损,那就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对于投资者而言,亦属于投资风险的一部分。然而,在发生一系列“抢公章”、“私了门”等狗血剧情之后,在深交所的逼问之下,真相已浮出水面。这些已发生事件的背后并非经营不善,而是蓄谋造假。
关于连硕科技涉嫌财务造假之事,可从海伦哲董事马超、邓浩杰对深交所的回复中了解来龙去脉。马超、邓浩杰表示,徐州管理团队10月9日从丁剑平处了解到如下信息:一是,董事长金诗玮及副董事长薄晓明曾多次向丁剑平等人提到连硕科技存在财务造假之事;二是,连硕科技原实控人、总经理杨娅在2020年6月12日前已向金诗玮坦白了连硕科技财务造假之事,并于2020年10月9日前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说明情况;三是,金诗玮、薄晓明要求原控股股东江苏机电及丁剑平签署补充协议,给予现控控股股东中天泽集团2亿元至6亿元的补偿,金诗玮同意将连硕科技剥离出上市公司体系,不对外披露财务造假的事情;四是,江苏机电及丁剑平在取得相关证据的前提下,于2020年10月9日分别向江苏证监局举报并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
海伦哲新控股股东在已知连硕科技财务造假的情况下,没有选择对外披露,而是私下与旧股东达成私了协议,这是否存在违规?是否要赔偿其他股东的损失?
对此,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表示:“如果新控股股东确实试图滥用其对公司的控制权,为自己谋利益而不惜损害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债权人利益,那么上市公司债权人、其他股东可以依据《公司法》第20条之规定,向控股股东提起索赔诉讼。除此之外,我国刑法也有‘背弃上市公司利益’等罪名。”
王智斌同时指出:“如果连硕科技财务造假属实,那么海伦哲此前披露的资产重组相关文件以及重组完成后各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数据亦构成虚假记载,虚假记载是虚假陈述的一种。这种情形下,海伦哲、连硕科技以及相关的直接责任人,均有可能被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而中小股东亦可向海伦哲、连硕科技提起民事索赔诉讼。”
鉴于已有公开信息,王智斌律师判断,凡在2017年4月26日至2021年10月25日期间买入海伦哲股票,且截至2021年10月25日仍持有该股的投资者,现在就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6666)报名,参与索赔预征集。
在司法实践中,类似案件并不少见。比如,因并购标的财务造假,证监会对保千里、并购标的以及诸多高管予以处罚,投资者也提起了大规模的诉讼。
记者 许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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