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11 月 1 日消息,据中证网报道,从中文在线获悉,关于其全资子公司中文在线(天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诉美国苹果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系列案件,法院判决中文在线一审胜诉。
判决信息显示,美国苹果公司侵害了作品《人民的名义》、《国家公诉》、《康熙大帝》、《家》、《春》、《秋》等数十部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共计赔偿金额为 1200 余万元。
法院认定,基于苹果公司对 App Store 应用程序商店的控制与管理能力,被告苹果公司在应当知晓涉案 App 为开发商未经许可提供的情况下,仍未采取合理措施,故可以认定被告并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具有主观过错,其涉案行为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IT之家了解到,此前,中文在线前后四次将苹果公司诉诸法院,且这四批案件分别经过法院一审、二审及再审程序,判定苹果公司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