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彩蝶实业向上交所递交了招股书。据了解,彩蝶实业业务包括为涤纶面料、无缝成衣和涤纶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染整受托加工业务。
2018年至2020年以及2021年上半年,彩蝶实业分别实现营业收入9.13亿元、8.65亿元、6.24亿元和3.8亿元,同期实现归母净利润7987.22万元、7588.94万元、9347.59万元和6012.49万元。
其中彩蝶实业营业收入在两年内累计下降了31.56%,对此彩蝶实业解释为主要由于2020年涤纶长丝市场价格下降较多,公司大幅度减少了涤纶长丝的生产和销售规模。
从销售情况来看,彩蝶实业涤纶面料的销售单价由2018年的2.23万元/吨下降至2020年的2.03万元/度,累计降幅达到8.84%,2021年上半年进一步下降至1.99万元/吨。
事实上,涤纶面料的销售构成了彩蝶实业的主要收入来源,2018年至2020年以及2021年上半年,涤纶面料销售收入占公司总收入比重分别为35.99%、35.83%、45.09%和40.31%。
值得一提的是,彩蝶实业的收入规模连续两年下降,但净利润却在2020年同比增长23.17%,对此公司解释为一方面,涤纶面料和无缝成衣的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降低使得公司产品成本得到进一步降低,导致了毛利的提高,另一方面,受到收入规模减少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销售人员薪酬、销售佣金、参展费等费用相应减少。
另外,2018年至2020年以及2021年上半年,彩蝶实业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8.01%、20.1%、28.26%和30.58%,受到原材料采购价格下降、2020年集中备货主要原材料、涤纶长丝业务规模缩减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而与此同时,报告期内彩蝶实业其他业务毛利率则分别为8.22%、9.84%、29.17%和38.86%,彩蝶实业解释为公司其他业务毛利率在2020年大幅提高,主要是由于公司出租了拟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暂时的闲置用地、厂房。
值得注意的是,据招股书显示,彩蝶实业因为曾经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补缴税款及滞纳金4.31亿元,另外曾经接受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补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合计1520.32元。
2021年3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下发《已证实虚开通知单》,证实常州泰嘉物流有限公司2018年3月13日给发行人开具的4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为虚开的发票,涉案发票金额合计29.47万元,其中税金2.92万元。
根据彩蝶实业向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南浔区税务局出具的情况说明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南浔区税务局出具《关于对<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税收违法案件协查函>的情况说明》,彩蝶实业实际收到对方2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进行了相应的账务处理,发票金额合计为14.74万元。
其余2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彩蝶实业未收到且未进行账务处理。2021年3月,公司就前述2张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4.31万元。
另外,在2017年9月至11月,彩蝶实业委托送货员杜泽元所在的货运公司运送货物,运输费共计7860元。杜泽元向彩蝶实业提交了一张由深圳市桥科运输有限公司开具的运输费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金额为7860元,其中税金228.93元。
而彩蝶实业于2017年12月支付该笔运输费并将前述发票进行了相应账务处理。2020年11月,公司接到当地税务主管部门的通知,证实该张发票为虚开的发票,最后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就该张虚开的发票补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合计1520.32元。
除此之外,IPO前夕彩蝶实业还因产品质量问题涉及诉讼纠纷。据招股书显示,2020年10月9日,彩蝶实业与昊吉力公司签订合同,公司按合同向昊吉力公司销售面料产品。
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出现纠纷,2021年5月25日,昊吉力公司向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双方的前述合同,并要求公司双倍返还支付的定金16.48万元,返还多支付的货款5.26万元,返还次布款6.45万元,合计28.19万元。
根据2021年6月2日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彩蝶实业账面30万元银行存款被冻结。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案件尚在审理中。(蓝鲸上市公司 徐晓春 xuxiaochun@lanjing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