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案”后现上市公司独董离职潮:有独董上任半年就闪辞,更有催着上市公司尽快披露公告

观点
2021
11/20
14:40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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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A股上演了上市公司独董离职潮,而这一切还要从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说起。

11月12日,A股首例集体诉讼康美药业一审判决落地,广州中院宣判,康美药业案5.2万名投资者共获赔金额约24.59亿元,其中5名独立董事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具体来看,独立董事江镇平、李定安、张弘3人在康美药业2016、2017年年报和2018年半年报签字,被判承担10%的连带赔偿责任;郭崇慧、张平则因只在康美药业2018年半年报中签字,被判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

按比例算下来,上述5人承担的赔偿金额多则2.46亿元,少的也有1.23亿元,而他们从康美获得的年薪最多也仅为12万元。这一巨大的落差让从业人员感言康美案后,担任A股公司独董的风险太大了,因此引发离职潮。

据蓝鲸财经不完全统计,从11月12日起,有20多家上市公司密集披露独立董事辞职公告,其中包括宇信科技(300674.SZ)、科新发展(600234.SH)、金花股份(600080.SH)、ST华鼎(601113.SH)、欣旺达(300207.SZ)、ST光一(300356.SZ)、酒钢宏兴(600307.SH)、星源材质(300568.SZ)、中马传动(603767.SH)、大恒科技(600288.SH)、广田集团(002482.SZ)、辽宁成大(600739.SH)、木林森(002745.SZ)、漳州发展(000753.SZ)、ST榕泰(600589.SH)、真视通(002771.SZ)、华电能源(600726.SH)、开山股份(300257.SZ)、富春环保(002479.SZ)、苏美达(600710.SH)。

“康美案”后现上市公司独董离职潮:有独董上任半年就闪辞,更有催着上市公司尽快披露公告

独立董事机制是上市公司治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内的发展时间并不长。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0年《独董行为履职指引》修订版则指出,独立董事“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目前,独董的角色多数是花瓶,大多企业选择聘请财务、法律界知名人士担任“挂名”独董,每年拿个固定津贴并不关心公司经营,无法起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波离职潮中更有独董催着上市公司公告离职的情况。金花股份在19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独董张小燕“要求公司尽快披露辞职事宜”,并因此产生了独立董事人数不足的尴尬情况。

另外,辽宁成大独董谢德仁在2021年8月才被聘任;开山股份独董史习民也是今年5月才被聘任,两人上任时间仅为半年不到,可谓“闪辞”。(蓝鲸上市公司 徐晓春 xuxiaochun@lanjing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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