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002069)近日发布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截至2021年11月17日,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未披露的诉讼金额合计为1098.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达到披露标准。
公告显示,獐子岛已于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前三季度报告中分别确认预计负债及营业外支出600万元、2040万元。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作出判决,后续案件数量及诉讼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尚不确定。
公告还提到,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1月12日期间,新增徐某等74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起诉公司,索要各项经济损失、诉讼费共计994.37万元。其中,17件案件已和解撤诉,9件案件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1件案件开庭前原告主动撤诉,剩余42件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獐子岛虚假陈述纠纷案源于公司在2020年6月24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披露的2016-2017年年度报告、《关于2017年秋季底播虾夷扇贝抽测结果的公告》、《年终盘点公告》和《核销公告》存在虚假记载等违法行为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之后,众多投资者向獐子岛提起诉讼索赔,目前已有部分投资者获得了赔偿。在今年8月13日披露的投资者诉讼进展中显示,獐子岛已与87名原告签署和解协议,支付和解款共计372.39万元。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提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凡是在2017年3月21日至2018年1月30日期间买入獐子岛,并在2018年1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
业绩方面,獐子岛今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5.68亿元,同比增长6.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000万元,同比下降227.58%。
记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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