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上渝广深杭等六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观点
2021
11/26
10:42
亚设网
分享

本报综合消息 国务院发布 《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了试点范围,综合考虑经济体量、市场主体数量、改革基础条件等,选择部分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首批试点城市为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强化创新试点同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联动,具备条件的创新试点举措经主管部门和单位同意后在全国范围推开。

THE END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亚设网的观点和立场。

2.jpg

关于我们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