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信股份信披违规拟被罚 有一类投资者存索赔机会

观点
2021
12/02
22:39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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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信股份(300392)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发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至此,腾信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北京证监局调查完毕。

经查明,2019年3月14日,腾信股份全资子公司腾信创新(青岛)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数字”)为朗阁(天津)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阁商贸”)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担保金额10800万元。2019年6月17日,青岛数字与华夏银行签订《质押合同》,继续为朗阁商贸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担保金额10800万元。前述对外担保金额约占腾信股份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48965.84万元的22.06%。截至2020年4月30日,腾信股份未披露前述对外担保事项。

基于上述违法事实,北京证监局拟决定:对腾信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公司实控人徐炜、时任董事兼总经理史实、对时任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徐卓慧,分别处以30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罚款。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凡在2019年3月14日至2019年5月24日期间买入腾信股份,并在2019年5月24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

此外,腾信股份近期发布的2021年三季报,公司三位董事提出了异议声明。

董事吴智烽表示:“针对公司在违规担保问题方面存在的内控制度缺陷,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未收到任何相关的整改报告,无法判断公司是否依然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或其他内控制度缺陷的问题,基于此,本人无法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意见。”

董事党国峻、张少华表示:“公司三季度报告显示营业收入同比下降98.09%至570.7万元,预付账款同比上升289.30%至5.45亿元,缺乏合理性。我们积极进行核实并查阅相关合同,但无法判断大额预付账款是否具备商业实质。”

记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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