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天价”离婚诉讼,让一家上市公司的实控人发生变更。
12月2日晚间,“沪市珠宝第一股”莱绅通灵发布了关于原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以及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根据公告,12月1日,莱绅通灵原实际控制人沈东军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1月26日对其离婚诉讼案件做出的二审判决,其持有的公司31.16%的股份将分割给马峭一半,占公司总股本的15.58%。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从去年底开始,沈东军、马峭的离婚风波就颇受关注。今年初,沈东军还与“大舅子”马峻为代表的马氏家族上演了一出“宫斗戏”。目前来看,这一纷争似乎已经进入尾声。在最新的公告中,沈东军表示尊重法院判决,但同时保留依法申诉的权利。
12月3日开盘后,莱绅通灵股价一度下滑近4%,此后有所回涨。截至收盘,其报7.28元,股价下滑了0.95%。
离婚案维持原判
早在2019年11月20日,沈东军的妻子马峭就已起诉离婚并要求进行财产分割。
根据今年1月6日莱绅通灵发布的公告,沈东军作为被告,于2019年12月16日收到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沈东军的配偶马峭于2019年11月20日向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令离婚并进行财产分割。
彼时的公告还显示,沈东军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6%;沈东军的一致行动人马峻(马峭的兄长)、蔄毅泽(马峻的配偶)分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557.50万股和1890万股,分别占总股本的25.13%和5.55%;沈东军、马峻控制的南京传世美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42.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8%。
大众对此事当时就颇为关注,一旦沈东军夫妇离婚,就会涉及到上市公司股权重新分配的问题,进而影响公司的控制权归属。
伴随着这一离婚事件,沈东军还曾和马氏家族有过一场“风波”,且一度被外界认为是双方的公开决裂。
根据莱绅通灵去年12月30日的公告,2020年7月,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在对莱绅通灵例行检查中,发现公司在2005年至2015年期间(公司上市前)有税务违法嫌疑,嫌疑人主要为董事马峻、董事蔄毅泽,并请求南京市公安局机关协助调查,南京市雨花台区公安局经侦大队负责协助税务机关调查。对此,莱绅通灵表示通过自查,发现公司在上述期间内与供应商的交易中,进货金额与付款金额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怀疑董事马峻、董事蔄毅泽侵占公司财产,涉嫌职务侵占。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向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进行了报案。
不过,到了2021年1月20日,莱绅通灵收到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不予立案通知书》,内容指出,上市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提出控告的马峻等人涉嫌职务侵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挪用资金等,经审查认为无犯罪事实。
在此背景下,今年1月20日凌晨,沈东军连发多条微博,实名举报两位董事马峻、蔄意泽涉嫌通过虚开巨额增值税发票侵占公司大量资产,还曾向南京警方发出了三点“灵魂拷问”。目前,这些微博已找寻不到“身影”。
今年7月份,沈东军收到了法院对其离婚案作出的一审判决,主要判决结果为准予原告马峭与被告沈东军离婚;被告沈东军持有的南京传世美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7.3002%的股权,由原告马峭、被告沈东军各分得18.6501%;被告沈东军持有的莱绅通灵31.16%的公司股权由原告马峭、被告沈东军各分得15.58%。
7月31日莱绅通灵披露的相关公告指出,沈东军表示将依法提起上诉。显然,法院并未对其给予支持。根据昨日晚间的公告,相关法院今年11月26日对上述案件做出的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且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不进行要约收购
根据莱绅通灵公告,在因前述股东司法判决导致的股权分割后,沈东军持股比例将降至15.58%;马峻与蔄毅泽为夫妻关系,马峻与马峭为兄妹关系,传世美璟为马峻(持股37.30%)和马峭(持股18.65%)共同控制(合计持股55.95%)的公司,三人及传世美璟为一致行动人,在莱绅通灵合计持股比例升至48.45%。
由此,本次权益变动导致莱绅通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马峻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上市公司48.45%的股份,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的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有意思的是,马峻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在此次公告披露之日起30日内将其或其控制的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到30%或30%以下,不进行要约收购。
莱绅通灵方面进一步表示,因马峭表示本人不愿接受因司法判决取得的公司股份和传世美璟股权,并承诺自2021年12月3日起30日内将上述股份全部转让;同时,马峻承诺自2021年12月3日起30日内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保证本人对传世美璟不构成控制。至此,股东不进行要约收购。不过,记者注意到,莱绅通灵在今日发布的关于《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的更正公告中,将该部分进行了删除。
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因为离婚后双方平分股权,并且兄妹构成一致行动人,且所持股权从30%以下变为超过要约线,所以作出相关承诺以确保兄妹的股权会通过转让而不触发要约收购。“这个承诺只是为了规避离婚导致的股权分割及股权重组引发的触发要约收购的结果。”
莱绅通灵被称为沪市珠宝IPO第一股,于2016年11月23日上市,发行价为14.25元。彼时,上市公司名为通灵珠宝,是国内知名珠宝品牌商,多年来主要从事钻石珠宝首饰的品牌运营,产品设计以及销售。2017年公司收购比利时珠宝品牌leysen后更名为莱绅通灵。
去年,莱绅通灵实现营业收入12.27亿元,同比下降6.9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4亿元,同比下降31.56%。今年上半年,其实现营业收入7.90亿元,同比增长46.4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亿元,同比增长53.03%。
就后续控制权变更一事会否影响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战略,《国际金融报》记者今日多次拨打了其证券事务部电话,不过并未有人接听。
记者注意到,12月3日莱绅通灵董事马峻在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其接下来会按照公司章程以及证券法的规则和流程,对上市公司董事会进行改选,主要目的是希望能够对公司治理这一块进行规范和加强,然后再改善公司的经营管理,让上市公司走上良性循环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