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于自2021年12月17日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仁智”变更为“仁智股份”,股票代码仍为“002629”。
仁智股份最新公告显示,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仁智股份2020年度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为1.08亿元,归母净利润约为-1529.13万元。虽然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8年、2019年、2020年)扣非净利润均为负值,但 2020 年度审计报告未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且公司不存在其他风险警示的其他情形,故深交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虽然仁智股份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但公司仍将因虚假陈述面临众多投资者的诉讼索赔。2020年9月21日,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
经查明,2017年,仁智股份通过虚构油服业务及钢贸业务,虚增营业收入9041.72万元,虚增营业成本6079.52万元,其披露的2017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此外,仁智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开立商业承兑汇票事项;同时,仁智股份亦存在未按约定披露资金拆借事项的情况。
浙江证监局依法决定:对ST仁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此外,陈昊旻历任公司董事、董事长、总裁、代董秘等职务,决策、参与并实施了上述全部违法行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浙江证监局决定对陈昊旻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目前仁智股份被撤销了其他风险警示,说明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有所提高,或将给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带来追偿的希望。鉴于行政处罚已下达,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凡是于2017年3月3日至2019年4月25日期间买入仁智股份,并在2019年4月26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
律师提示,提起诉讼索赔不会影响投资者现有账户的正常交易。
记者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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