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子女姓氏,近四成被访者愿意孩子随母姓,男女比例分别比2010年提高7.2和2.2个百分点。在财产继承问题上,71.3%的被访者认为,如果儿女都尽到赡养义务,应该平均继承父母的财产。”
日前,第四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工作交流会,发布主要数据情况。调查显示,公众关于子女姓氏和财产继承的传统观念进一步发生转变。
第四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是继1990年、2000年、2010年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后,由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联合组织实施的又一次全国规模的重要国情、妇情调查。
调查采用三阶段概率比例抽样(PPS)方法抽取社区和个人样本,样本涵盖中国大陆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回收18-64周岁中国籍男女公民个人有效问卷30000份,城镇和农村社区问卷各1000份。国家统计局此前曾介绍,个人问卷的设计样本量30000户(人),其中城乡、男女两性人口各占一半。个人问卷调查内容包括被访者基本信息及教育、经济、社会保障、参政、婚姻家庭、健康、生活方式、法律认知与人权、性别观念与态度等9个领域。
在公众法治意识和性别平等观念方面,调查显示,八成左右被访者知晓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继承法,知道有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比例为85.3%。大多数被访者对歧视和限制女性的违法行为有正确认知,认为“要求女职工工作几年内不能生孩子”“因结婚/怀孕/生育而被解雇”属于违法行为的比例分别为70.4%和75.9%,认为“因性别而不被录用或晋升”“男女同工不同酬”属于违法行为的比例分别为66.1%和63.2%。
另外,95.4%的被访者认同“有一份有收入的工作对女人很重要”。不赞同“男人应该以社会为主,女人应该以家庭为主”的男女比例分别为50.9%、58.3%,比2010年分别提高14和14.7个百分点;其中35岁以下女性中有八成表示不赞同。
被访者中认同“男人应该兼顾家庭和工作”的比例为93.3%。八成以上被访者不赞同“照料孩子只是母亲的责任”,其中35岁以下女性这一比例为94.6%。近七成被访者不赞同“在家里妻子应该顺从丈夫”,其中35岁以下女性比例达87.3%。不赞同“女生不适合学理工科”的女性比例为77.9%,男性为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