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融腾2022年第一期个人汽车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文件披露。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下称 “通用金融”)拟于2022年1月6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100亿元规模的汽车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中粮信托为受托机构和发行人,中信证券为主承销商。
通用金融成立于2004年,由上汽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General Motors Financial Company, Inc.(美国通用汽车财务公司)和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合资组建,是国内首家汽车金融公司。
截至9月末,通用金融总资产1151.96亿元,净资产223.45亿元,营业收入56.21亿元,净利润29.52亿元,上年同期营收53.93亿元,利润26.95亿元。2018年6月成立的“融腾2018年第二期个人汽车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已多次发行100亿规模债券。
此次入池的资产涉及17.8万笔,合同总金额131亿元,入池总金额100亿元,借款人平均未偿还本金5.5万元。
通用金融官网显示,车贷商城有包括雪弗兰、凯迪拉克、宝骏汽车和五菱汽车品牌车型,除部分有零息贷外,热门车型的车贷年利率在3%至12%不等,另有二手车贷款。若涉及违约催收,催收信函100元每次、上门催收300元每次、律师函500元每次。
有用户逾期后按期还款仍被催收团队擅自取走车辆
通用金融涉及众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身份主要为原告。曾有诉讼案例显示,用户不认可催收费和催收信函费用。浦东新区法院的一场民事判决显示,2015年1月,用户和通用金融签订了《汽车抵押贷款合同》和《汽车贷款合同》,贷款金额8.8万元,每月还款2876.2元贷款期限三年,次年,原告1月和2月两期还款逾期,并在2016年3月14日清偿逾期贷款,此后一年按期还贷。
2016年3月14日,通用金融派人取回车辆,称因未按照合同进行还款,故按约定收回贷款车辆。报案无果,用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归还车辆及车上财物。法院认定,通用金融未征得原告同意擅自取走车辆无合同依据,且原告已清偿逾期贷款并按期还贷。法院判决通用金融归还车辆,同时因依据不足驳回了有关财务、误工费等损失。
通用金融一度起诉该用户,要求支付剩余本金3万余元、贷款利息115.45月、逾期利息224.28元和提前还款手续费2000元、催收费和车辆控制费1.3万元以及违约金1.3万元,此案已撤诉。在用户二度上诉后,对于在车辆占用期间的使用损失、车辆保险费用损失、车辆维修、保养等项目的费用,法院认可用户获得赔偿,同时归还逾期利息521.71元和催收费用200元。通用汽车被判赔偿用户3.2万元,并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通用金融有数条历史被执行记录。
在黑猫投诉平台,亦有多条关于通用金融收取催收费的投诉。有投诉显示,通用金融回复称已联系客户说明并解除误会。
2017年7月,通用金融曾因违反《征信管理条例》被央行上海分行处以50万元罚款;次年,其未在营业场所公示《金融许可证》,被原上海银监局要求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另因在2013年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用于展厅项目建设,项目用地不符合国家土地管理规定,被罚款50万元。
据上海银保监局披露,2021年上半年,通用汽车金融投诉量64起。通用汽车官网披露的2020年消费者服务和投诉报告显示,共受理客户投诉353例,占总客户数0.0145%。投诉较多的地区是湖南、山东、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