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南京中院发布公告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雨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78家公司管理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雨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78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
据了解,2月22日,雨润控股集团管理人向南京中院提交申请, 请求将雨润肉类集团等77家公司并入雨润控股集团重整案中合并重整。南京中院于同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就合并重整申请及听证事项发布公告,并通知申请人、被申请人、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听证会。
4月29日,南京中院裁定对“雨润系”122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11月29日,在雨润二债会上,管理人发布了详细方案。275家“雨润系”核心企业拟纳入“雨润精选”证券化平台,通过股权结构调整,将“雨润系”近500家公司整体纳入重整经营方案范畴。备受关注的清偿方案为:30万元以内一年内现金清偿;300万元以内五年内现金清偿;300万元以上按每股17.8元以股抵债。
对于此方案近日多方报道显示,825家债权人已有750家投赞成票,赞成率近91%。仅少数债权人因为内部决策流程过长,需要更多时间进行投票的上报审批。
据悉,雨润重整方案采取“重整脱困”与“转型发展”并重原则,“新雨润”有望做大做强“大食品”板块。有网友表示,随着雨润重整计划获批,雨润或将实现“重生”,“感觉股价要起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