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信托因部分贷款资金流入股市、房市等11项违法违规事实收1080万罚单,涉嫌“套路贷”诈骗遭立案侦查
日前,北京银保监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外贸信托存在11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北京银保监局责令外贸信托改正,并罚没其1080万元。
具体来看,11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分别为:监管批复增资前违规以负债形式接受“增资款”并使用;未能识别商业银行个人理财资金认购劣后级受益权;合格投资者人数突破“资管新规”要求;员工汇集他人资金购买信托计划,部分被汇集人员认购金额少于30万元;以应收账款收购附差额补足承诺形式,变相为房地产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
项目资本金审核不到位,为资本金不足的项目提供融资;贷款用途审查不到位,信托资金用于置换前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投资款;房地产信托计划贷款用途管理不到位。贷款用途管理不到位,部分贷款资金流入股市、房市;个人贷款合同及费率管理不到位;借道合作机构变相进行不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间信托财产的相互交易。
同时,北京银保监局对相关负责人赵照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对王晓丽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对周立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对李韶宇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从罚单金额和涉嫌违法违规事项来看,这是近年来监管部门开出的第三大罚单,仅次于四川信托和安信信托。此前,四川信托被罚3490万元、安信信托被罚1400万元,外贸信托为第三家被罚超过千万的信托公司。
曾涉嫌“套路贷”诈骗遭立案侦查
外贸信托的全称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据官网介绍,其成立于1987年,法人为李强。外贸信托现为中化资本成员企业,实际控制人是作为国企的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国中化“)。外贸信托主要针对产业金融、小微金融、资本市场、财富管理四个业务领域。截至2020年末,外贸信托的注册资本为80亿元。中国外贸信托参股诺安基金、宝盈基金和冠通期货。
有媒体报道,2021年下半年,外贸信托因业务合规性问题被监管部门重点调查。
2021年6月,外贸信托党委书记、总经理刘剑涉嫌严重违法违纪被调查。彼时,中国中化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监察委员会披露,中国中化金融事业部党委委员、副总裁,外贸信托党委书记、总经理刘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中国中化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山东省德州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此外,中国裁判文书网于2020年6月29日公布一则判决书显示,外贸信托因“借款人55万元未按时归还、而处置借款人价值110万元房产”的行为,被法院认定涉嫌以“套路贷”方式诈骗,并将外贸信托涉嫌犯罪的线索和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据外贸信托2020年年报,外贸信托实现营收30.89亿元,同比增长10.76%;净利润录得14.2亿元,同比降20.73%。报告期内,营业支出由4.42亿元升至12.49亿元,涨幅逾1.8倍。此外,2020年其资产减值损失大幅上涨,期内出现6.61亿元资产减值损失,损失同比扩大近5倍。
地产、消费金融等多项投资踩雷
据《财经天下》周刊旗下AI财经社报道,今年12月,有投资人透露,其在招商银行认购的外贸信托—富荣166号恒大成都天府半岛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外贸信托富荣166号”)于2021年11月28日到期,但无法正常兑付,银行已通知投资人,预计延期2年兑付该信托产品。投资人表示,其11月份到期的部分兑付了40%,12月31日到期的全部未能兑付。
据该投资人士收到的信托自动延期公告显示,该信托计划银行专户未收到相关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其相关方到期应归还的贷款本息,借款人已实质违约。根据《信托合同》相关规定,该信托计划将自动延期。
据官网信息,外贸信托富荣166号共分为2期发行,总规模为66亿。第一期成立于2019年11月28日,规模为50亿。其中16亿期限12个月,34亿期限24个月。第二期成立于12月31日,规模为16亿,第二期的16亿全部期限24个月。根据认购金额和期限不同,该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在6.2%到7.3%之间。
AI财经社在文章中指出,外贸信托富荣166号第一期的34亿元和第二期的16亿元,很可能已逾期。
针对于此,蓝鲸财经致电了外贸信托客服工作人员,询问其公司产品是否存在逾期情况。该工作人员对此未做有效回应,称要登记信息进行转办,会有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回电。截至蓝鲸财经发稿,并未收到来自外贸信托的回电。
外贸信托2020年的信托资产分布中,房地产的金额为256.24亿元,占比为3.8%。事实上,外贸信托与国内百强房企中的大部分企业,均保持着长期合作,展开不同阶段的投融资操作。例如,恒大、融创、卓越、鸿坤等,都出现在其质押融资的列表里面。
与房企合作的过程中,外贸信托不止踩到一颗雷。
如2016年10月,新华联曾在深交所发行“16新华03”债券,发行总额为10.8亿元,期限3年,固定票面利率7.5%。债券发行后,外贸信托通过管理的8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1.626亿元的份额。此后,新华联并未向外贸信托支付本金及利息;直至2021年2月,外贸信托将前者告上了法庭。
另外,本次监管罚单中提到的“个人贷款合同及费率管理不到位”,或指外贸信托的消金业务。
外贸信托曾发行国内信托市场上首支个人消费信贷产品,开启消费金融信托的先河。其推出“汇金2号系列消费信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后,“汇金”系列开始延续。直到“汇金18号”,外贸信托踩到了身陷债务泥潭的赫美集团。
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外贸信托切入“助贷模式”,与赫美集团旗下的赫美小贷、赫美智科,进行长期的合作,成立汇金18号。
外贸信托系主要资金提供方,赫美小贷主要提供代为划扣、征信查询等中介服务,赫美智科则为业务合作协议项下客户借款,提供代偿责任。然而,赫美集团本身已现资金缺口,截至2019年4月,赫美小贷已收回款项,却未按期转付给外贸信托的资金,还有约4.43亿元。为此,双方对簿公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