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钰及控股股东拟被罚 受损投资者可提起诉讼索赔

观点
2022
01/07
12:42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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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ST华钰(601020)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西藏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至此,ST华钰、控股股东道衡投资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有了基本结论。

经查明,道衡投资、ST华钰涉嫌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道衡投资所持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被司法拍卖情况两项违法事实。

具体来看,时任ST华钰董事长刘建军之妹刘桂英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控制的西藏开恒、西藏诚康为上市公司关联法人。道衡投资、刘建军未按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董事会报送西藏开恒、西藏诚康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

2017年至2018年间,西藏开恒、西藏诚康与ST华钰及其全资子公司华钰融信存在关联交易。ST华钰未按规定披露上述事项,导致2017年半年报、年报,2018年半年报、年报有重大遗漏。

此外,2020年6-9月间,道衡投资持有的ST华钰5768.30万股流通股,被上海市二中院裁定查封、拍卖、变卖,并分3次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司法拍卖。ST华钰多次向道衡投资发送询问函,询问内容包含司法拍卖事项,道衡投资迟至2020年12月30日才报送《关于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告知函》。

2021年2月,北京市三中院在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分三笔拍卖道衡投资持有的ST华钰3000万股股份。对上述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ST华钰未立即履行信披义务,道衡投资未主动告知上市公司董事会,未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披义务。

基于上述违法事实,西藏证监局拟决定:对道衡投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ST华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80万元罚款;对刘建军、刘桂英等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140万元不等的罚款。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凡在2017年8月16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华钰,并在2021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索赔。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因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因公司管理层对关联关系缺乏专业准确判断,导致公司未能及时识别关联关系并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述情况,公司的关联交易授权与批准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ST华钰最新进展公告显示,截至2021年12月25日,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9.1条等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业绩方面,ST华钰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0.68亿元,同比下降40.9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亿元,同比增长152.91%。

记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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